声明人:刘秀珍
我以前做过有不符合大法言行的一切全部作废。以后一定坚修到底,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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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7/92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