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叶贵珍
在高压下,所说、所做的对大法不好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7/92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