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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雒志刚

    我98年喜得法轮大法。99年江氏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我依法進京上访,证实大法,被邪恶非法劳教三年。期间,我被邪恶洗脑,曾一度邪悟。回家后,我看了一些真象材料,明白了我以前在劳教迫害中邪恶强加我的认识是错误的,更看到了电视上对法轮功的诬陷所進行的一场场的骗局,我为我在邪悟后的言行感到后悔。在这里我严正声明:我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从新做起,做好师父要求做好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8/93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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