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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樊瑞琴

    我今年65岁,97年10月有幸修炼法轮大法。99年7.20江氏邪恶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我依法進京上访,途中被抓回,写了所谓“保证书”。我在此严正声明:我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从新修炼,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8/93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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