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玉珍、刘爱荣
我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8/93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