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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岳金芬

    我今年66岁,97年底得法,得法后学法炼功都很努力。但99年7•20后受到各方面的干扰,因文化大革命时自己受到过冲击,所以产生了怕心,学法炼功的劲头逐渐减弱。由于邪恶势力很猖狂,单位、我老伴(常人)替我写了“保证书”,还有一次单位拉着我们几个大法弟子去派出所,在他们的逼迫下每人写下了“保证书”,当时的想法是虽然写了,但还是要继续修炼,没认识到写“三书”之类的东西是错误的,也是悟性极差的表现。看到明慧网上发表的文章对自己启发很大,声明自己写的东西和老伴替我写东西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永不动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9/93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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