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关淑芬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大法遭受迫害时,说出、做出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在此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9/93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