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候芳荣
在劳教所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9/93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