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吕桂芬 我因修炼法轮功,于2002年11月1日被公安局国安特务抄家、逮捕、判刑。在狱中被强行洗脑,违心写了“悔过四书”。现在严正声明以前向邪恶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在今后的正法進程中,我要加倍弥补,严格要求自己,把师父要求我们的三件事努力做好,走好自己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9324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