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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淑玲 我今年43岁。99年7月22日被镇的610邪恶绑架至派出所,强制关押三天,在胁迫下所写、所说、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话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父,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932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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