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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白晶珉 我是96年得法的,得法后身心受益匪浅。但在7.20后没有坚决抵制住邪恶。凡是以前说、写过有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声明全部作废。今后,以实际行动挽回给大法造成的负面影响,精進不停。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1/932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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