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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密秋 我于1997年7月份得法。1999年7月20日以后在高压下曾在村上和公社被迫强行写“保证书”。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从新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走好证实法的路,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做一个堂堂正正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933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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