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玉芬 我于2000年進京证实法,由于被拘留,被单位的压力下写下了:“不炼、不学”等不该大法弟子所做的事。声明以前写过的“保证”作废。在最后的证实法中做到大法弟子应做的一切。请师尊放心。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3/9337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