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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爱霞 我于1998年修炼法轮佛法,身心受益很大。1999年大法遭到诽谤,我依法進京上访,后被送回单位,拘留所关押长达3个月,在这期间违心的写了“不修炼、不進京上访”的保证。特此声明,在高压下所写的一切作废。收回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正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935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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