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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林玉梅 我是96年得法的,得法后身心受益,变化很大,99年7.20以后,我因为邪悟,没按照师父和大法的要求做,在正念不强时,家里人在“悔过书”上帮我签了名,我虽然不承认这一切,但名字还是报上去了,我非常后悔。特此发表声明:在“悔过书”上的签名作废。以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935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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