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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何素秀 我于1999年四月修炼法轮大法。7.20以后由于自己学法不深,签了不该签的字。通过学法自己认识以前所写的都不符合大法的要求,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全部作废。自己一定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紧跟师父,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5/935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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