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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永玲 我们于2004年10月13日去北京参加近距离发正念,在发真象资料时被便衣警察发现,把我们关押在北京看守所。后来被当地恶警押回本地拘留所,听说要判劳教。由于怕心,被邪恶钻了空子,违心说了“不炼”的话。现特此声明:我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在正法進程中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6/936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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