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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谢崇英 在99年7月后大法遭受迫害时,居委民警到我家来,我一时糊涂,被迫在“不炼法轮功”后签字,长期以来一直后悔不已。在此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6/936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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