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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党 由于我为私的根本执著没有去,在看守所里被迫违心地写了“悔过书”和“保证书”。但那不是我内心的真实体现。为此,我严正声明在看守所里违心地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同时义不容辞地做好护法之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9/122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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