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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包庆英

    我于2004年末被当地派出所送到洗脑班,经过9天我没有被洗脑,又被送回本地拘留所。在拘留所里,我坚持炼功。在拘留所一个月零五天,七月一日给我送到教养院去了。以后给我们隔离开叫我们接受洗脑,我被放在洗手间里,后又上综合楼,晚上不让睡觉,第六天我被洗脑了。以后师父又点化我,我就哭起来了,我开始“反弹”了,我又被迫害,被扣在暖气片上,在楼道里坐了一宿。我又被把手交叉在背后吊起来,共计六次。在被吊期间,我讲大法真象,就给我往墙上撞,我的牙被撞掉了一个,被放下后,我已晕过去了,不知何时才清醒过来。我们在教养院里受尽了恶警的各种迫害。我在出院时,领导问我回家还炼不炼了?我说我的心还在炼,这是我的个人信仰,谁也侵犯不了,我一定坚修到底。声明接受洗脑时所做的背离大法的一切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6/94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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