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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伟 我于2001年10月到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劳教1年半。在劳教所的高压下,被迫写了“保证书”、“悔过书”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东西。特此声明在劳教所所写的背离大法的一切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7/9432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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