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桂梅、刘桂香
在压力面前,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话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8/94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