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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慧珍

    我在1999年到北京证实大法以后,被罚款400元,在邪恶的说服下,不由的说出了对大法不该说的话。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声明所说的作废。今后加强正念,做到师父讲给的三件事,坚定跟师父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1/94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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