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林嵩 99年7月20日以后,公安通知我去交大法书和写“保证”,由于当时人心重,迫于压力,交了几本书,并且写了“保证书”,心里一直很后悔。老师的新经文使我惊醒。我在此严正声明:当时写的“保证书”作废。现在开始从新走入正法進程,偿还原来犯下的罪过。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3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