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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兴玉秀 由于自己在修炼中没有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在1999年7.20以后在怕心的驱使下,为了保护自己做了四件错事:一、曾经烧过一本《转法轮》;二、2000年的一天,我看到自己家楼道里几处写着“法轮大法好”,我当时怕疑是我写的,我就都给擦掉了;三、7.24早晨警察到家里来抓我女儿,它们看到桌子上放了一本《转法轮》就给拿走了,同时它们和我要洪法宣传条幅,当时我没有一点维护大法的意识,就把条幅交给了恶警;四、1999年7.20以后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曾经在派出所、办事处和居民委多次写了“不進京、不上访和不集会”的保证书,以上我这些所作所为感到非常的后悔和痛心,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辜负了师父对我的希望,做了邪恶高兴的事。我郑重声明过去所说的、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背离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多学法,在法上认识法,真正的从人中走出来,随师正法,救度众生,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按着师父给我安排的修炼道路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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