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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石大娟 1999年,我以应付了事的心态,用“练”代替“炼”写下两份声明,签的都是姐姐的名字,“保证自己不炼功”。2000年,在被派出所放走时,一时怕心,说了“不炼”二字,留下了污点。法的严肃性,师尊的无量慈悲使我内心辗转难安。特地严正声明,“保证书”作废,“不炼”二字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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