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荷绣
我在看守所及劳教所被邪恶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现声明全部作废。并且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4/94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