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珍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因受邪恶迫害,违心的写了“不炼功”的保证,对于这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我要全盘否定,特此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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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4/94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