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奚玉珍
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用我的实际行动加倍弥补造成的损失,踏踏实实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4/94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