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玉香
我在邪恶的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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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4/94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