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艳
由于学法不深,以前做过的一切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现在声明作废。从新归正自己,走好今后的路。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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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4/94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