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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贺立明 我现年60岁,于1997年8月得法,一直修炼至今。99年7.20大法遭迫害后,2001年4月底,我所居住小区居委会主任逼迫我在由别人代写的“保证书”上签过“不上访”的保证。这种行为给自己的修炼打上了污点,辜负了伟大的师尊的慈悲苦度,我内心十分悔恨。通过学法我认识到:作为一个大法的修炼者,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配合邪恶,只有按照师父的要求,不断做好“三件事”,才能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洗刷自己的污点。我在此严正声明:在居委会胁迫下所写的所谓“保证”作废。我决心坚修大法不动摇,不断精進,直到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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