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风芹 1999年7.20以后在单位、在610、在派出所都写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材料。2000年在劳教所,由于学法不深、思想不坚定造成邪悟,写了“五书”,背叛了师父、背叛了大法,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和留下了污点。通过认真的学法、冷静的思考,从邪悟中走出来。我深刻的认识到,是慈悲伟大的师父救了我。我严正声明:过去在单位、610、派出所、劳教所写过的“悔过书”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材料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