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苳桂月
在2002年5月邪恶迫害我时,我家里所有的人(包括我的儿子,丈夫等人)向邪恶所说、所写、所做的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统统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5/948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