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艳平、刘维玲、黄珠秀
在大法遭到邪恶势力迫害时,我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对大法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5/948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