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凌桂华
我以前在高压下受迫害时,给大法造成了不好影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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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5/948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