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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惠玉 我于1994年8月5日得法,从此,结束了烦心的很多难事。身心健康,工作和生活上都带来了活力。但是99年7月20日江××集团残酷的迫害法轮功开始后,我因常人心没放下,当时回顾过去的反右、文革、六四……等,心里产生怕心,而在环境的逼迫下一时没有认清事情的本质,虽然心里不服也违心的按单位领导的要求写了“不進京保证书”,而且除了《转法轮》以外的一些大法书交了。事后认识到了我做错了这件事,所以每当回顾当时情景时心里非常难过,后悔。为此,今特发此声明,过去我写过的“保证书”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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