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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洪臣 我是99年3月份得法的。在7.20以后,由于被同修说出,被恶警抓進监狱迫害近两个月。由于自己的人心太重,学法不精進,没有承受住,违心的写下了“保证书”,并在后来的修炼中用人心加以掩盖。这种不符合大法要求、不符合修炼人的行为今特此声明一律作废。今后一定要按师尊要求做好三件事,精進实修,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圆满随师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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