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敬
以前我没有学好法,不管是在哪,别人给我代笔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我都不承认,声明作废。以后坚修大法,努力做好师父所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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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6/94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