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兰英
我在被邪恶抓去派出所,看守所和洗脑班期间所签的名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6/94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