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银春、张春凯、扬秀军
我们说出、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6/94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