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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温添香 我是1996年得法的,每天坚持学法炼功。99年7.20以后,派出所乘我不在家,逼迫我的儿子代写“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炼功”。由于当时学法不深及有怕心,自己坚持在家偷偷炼功,没有及时声明作废。通过反复学法及看师父的新经文,我认识到这是不对的。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要求的言论、文字材料统统作废。要坚决学法精進,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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