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长志
自99年以后,在高压强迫下,所写、所说的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话,现声明一律作废。今后坚修大法,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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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1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7/95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