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温有娣
通过学法,我提高了认识,在此严正声明,自1999年7月20日以后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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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7/95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