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玉芬、汪彩霞、孙鸿珍、潘美君
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7/95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