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徐丽梅、柴利香
在邪恶迫害下,我所写的“保证”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做法全部作废。今后紧跟师父正法進程,救度众生。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7/95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