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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爱玲 我是1998年得法的,自得法以来身心受益,明白了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无以言表对师尊的感恩。由于得法初期对法理认识不深,被旧势力迫害,违心的写下了“保证书”,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在真正清醒认识到了那是旧势力利用我还没有修好的那一面,所强加于我的迫害。在此我严正声明:一切强加于我的迫害我都不承认,也不接受。所有以前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都作废!我是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一切邪恶都不配干扰我,我要按照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走下去,炼功、学法、讲真象,真正发挥大法一粒子的作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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