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翠瑛
我在2001年做真象时被邪恶抓去,说了大法弟子不该说的话。我声明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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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8/95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