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梅
我以前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签字全部作废。以后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正念正行,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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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8/95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