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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钰芝 我是1999年得法。在99年7.20后,乡派出所恶警把我们找到派出所進行强制洗脑、签名;再有一次我出去做真象,又被派出所抓去了,后来他们做一份材料,说我因为有这个病、那个病当理由好把我放回家。又一次强迫我签名,我当时怕心太重,这些都是我的一时糊涂,做了一件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我在此声明,强迫我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当然了,旧势力所安排的那一切,我都不承认。从今以后,我要以法为师、抓紧实修、严格要求自己、加倍弥补,要做好师父所说的三件事,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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